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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五年内消灭四环内棚户区

2012-05-11 10:35:00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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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记者从哈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哈市将从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惠民工程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方面入手,推动哈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攻坚战,力争2014年使哈市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硬件和软件高度集成的标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推进经济、政治、社会、人文、生态协调发展的综合载体,2011年哈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了9大测评项目、126项测评内容、347项测评标准,经过有关部门自测,哈市目前有80项指标达标,46项不达标。通过自测,哈市今起将从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水平及创建惠民工程入手,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

  在经济建设方面,哈市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全面提高优势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松北科技创新城、哈南工业新城建设,积极发展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六大产业,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旅游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发展,谋划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水利化、机械化、产业化、科技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载体功能,精细化改造提升老城区,大力推进道里、道外、南岗、香坊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档升级,结合城市建设规划,采取“租、借、建、扩”等办法,加大文化体育科普设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安全保障设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市容日常维护设备的建设力度;环境面貌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城市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为此,会议要求哈市要加大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治违”、“治脏”、“治乱”,提升市容环卫水平,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及出城口区域“脏、乱、差”问题。

  哈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还将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媒体监督、志愿者监督、社区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等制度,对不作为、延误整体创建工作进程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记者 王瑞)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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