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组建河南省豫剧院
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介绍,6月底前155家国有文艺院团要完成改制,其中,合并省豫剧一团、二团、三团,组建河南省豫剧院,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另外,转制一批,整合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对不具备进入市场条件和基本创作演出条件,且不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单位的国有文艺院团,不再保留文艺院团建制,将依法予以注销。
对转制文艺院团,各地在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时,将对其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加大改造、新建剧场,以配置、租赁、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为其解决相对固定的演出场所。优先为其配备流动舞台车、交通车,资助其更新设备、改善排练和演出条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要向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的转制院团倾斜。
省新闻出版局:资不抵债的报刊出版单位将关停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詹玉荣介绍,今年9月底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将转企改制39家。
对具有独立事业法人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依照有关程序转企。对于不具备出版资质、违规出版、资不抵债的,予以关停。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原则上不单独转制,区别不同情况,并入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或予以撤销。同时,引导和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加入大型报刊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组建培育大型综合性专业性的教育、医药卫生、科技等报刊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省财政厅:自愿辞职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省财政厅厅长钱国玉表示,财政部门将确保落实各项转制扶持政策。转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待遇由原渠道支付,清产核资后,转制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由财政拨付专项经费解决;对转制时自愿辞职和分流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先从单位净资产或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补助;转制时单位欠缴的养老保险,先从单位净资产中扣除,单位无力解决的,由同级财政拨付专项经费解决;转制单位经评估的实物或净资产,在扣除按政策列支的改制成本后,作为改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其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钱国玉还表示,为增强转企文化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转制后财政将继续给予扶持,原有的事业费仍按原渠道拨付,并保持5年不减;原事业编制内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由财政负担的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