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 文/图)“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了今后办错案时的态度“不能像鸵鸟一样,明明知道有问题,却假装没有问题”。
昨天,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错案责任终身制追究办法》即日起试行。据悉,这在全国还是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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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频出,问题在哪儿?
和个别法官素质低下有关
据省高院纪检组组长王宏昌介绍,近年来,法院系统的错案不断出现,先后见诸媒体、获得纠正的有佘祥林错案、赵作海错案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损害了司法权威。
“这些错案的产生,既有个别法官素质低下、责任意识淡薄,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法院内部监督管理不力,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王宏昌说,1998年和1999年,最高院和省高院先后出台的对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法规如今已有十三四年的历史了,因为法律法规的修订、法院自身规章制度的完善以及执法环境的改变,一些条文的表述及内容已经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在实际操作中追究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