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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波谈域名纠纷案:为普法我会亲自参与庭审

2012-03-30 14:33:00 来源: 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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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周立波通过微博宣称自己被告了,原因是zhoulibo.com的注册公司不同意将该域名转移给他。接受记者采访时,周立波称为了公益普法,自己去了法院参与庭审,“我相信很多公众人物都会遇到这类事情,对于这种恶意注册的行为,我强烈谴责”。

  记者从上海法院网的开庭公告获悉,28日下午这起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是公开审理的,原告为岳彤宇,被告周立波,案号为“(2011)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71号”。此前几起民事案件开庭时,周立波都由律师代理,但这一次,他亲自上阵了,“为什么不让律师去办理?我是上海防诈骗形象代言人,对方居然跑到上海来告我,我被迫成为了被告。我不是只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很多人,我是在做公益”。

  曾注册zhoulibo.com域名的原告岳彤宇是北京人,之所以将周立波告上法庭,源于周立波去年9月向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投诉。去年,周立波向该中心投诉,要求将该争议的域名转移给他,该中心于2011年12月作出裁决,将该争议域名转让给周立波。针对这场网络域名的归属,原告方表示“zhoulibo”并非周立波的专利,自己2007年注册该域名,2010年启动建站,是为了纪念撰写小说《暴风骤雨》的作家周立波,2007年周立波还没有成名,自己并不了解。但周立波认为,原告就是恶意注册,为的是和自己讨价还价将域名高价卖给自己,“我2006年就回国开始说海派清口了,从时间上来说不是正好吗?很多人不打官司是怕麻烦,但不要以为所有人都是这样”。周立波还称,自己原本打算花1万元把这个域名买下来算了,“反正它又不是大企业”,结果对方开价10万元,既然如此,自己1分钱都不愿意出,“这是社会公德的问题”。因此,周立波请求法院确认原告的注册行为有恶意,应将该域名无偿转让给自己。

  28日是该案第一次开庭,法院尚未作出判决,但周立波表示,无论遇到哪种侵权案件,自己都不会像有些网友劝的那样“得饶人处且饶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会主动出击”。 (朱美虹)

[作者:鲍文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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