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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始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 规范小学招生

2012-03-30 11:45:00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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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沈阳市教育局刚刚专门出台文件,通过审批、年检、评估、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动态监管,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教育行为;开展以“一日活动常规”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引导幼儿园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实现一日活动标准化。

  据了解,受应试教育和社会上一些不良宣传影响,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保育教育工作,损害了幼儿身心健康。教育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要求幼儿园(含学前班)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强健的体魄,激发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幼儿园要创设多种区域活动空间,配备丰富的玩具、游戏材料和幼儿读物,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同时规范小学招生程序,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考核、面试、测试等招生选拔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家长发现问题可随时举报。 □本报记者/高慧斌

[作者:杨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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