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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超载超限车一旦进黑名单可能难上高速

2013-04-23 07:30:32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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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李雪)近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采取信息抄告处理措施,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建立全省超限超载信息抄告系统

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是指治超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在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时,对超出本部门或本机构法定职权需要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协助查处的,将相关超限超载行为信息抄告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追踪处理的治超机制,变一家管为多家共同监管。

《办法》规定,河南省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系统,实行联网运行;设在路面的超限检测站(点)、高速公路入口劝返点,货物运输源头派驻的道路运输执法机构,以及负责路面执法的公安交警部门等,具体负责超限超载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各级具有治超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需要抄告的超限超载信息及时录入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系统,并对其他部门和机构抄告的超限超载信息组织核实和处理,按要求将核实和处理结果上报同级治超办。

对超限超载达20%(含)以上,使用无牌、套牌、假冒军警、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情况,要将其车辆、驾驶员基本情况、货物装载地、超限超载等信息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达50%以上等情节严重的车辆、司机和企业,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从重从严予以查处;在一年内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从严控制超限运输通行证的申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等。

对不按规定履行抄告、处理职责,以及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倒查追究。

[作者:记者 李雪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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