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深层原因:政府的资金缺口
魏洛不明白的是,既然凤凰古城经营权已转让,赚不赚钱就应该是私人企业的事,为何政府要替企业背书?
任真君强调,他们并非替企业赚钱,而是从游客利益出发,整顿规范旅游市场。恰恰相反,叶文智的古城公司,一开始是拒绝这次收费范围调整的。双方经过长达8个月的谈判,最终才在今年2月达成一致。
“他9个景点收他的门票,小日子过得蛮好。”任说。但政府却“过得不好”,因为一直为一笔钱发愁——古城保护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费。
叶介绍,此前他收的148元门票中,约30%作为税金和经营权转让费交给政府。但专门用于古城保护和旅游配套的钱,是“0”。
任解释,凤凰古城开发旅游没经验,当初没意识到这问题,直到需要用这些钱时,才发现经费缺口。“比如夜景亮化,古城公司只负责他的景点,政府去年投了1000多万搞其他的亮化。还有古城内所有挂牌保护的明、清老宅,有300多栋,这是很大一笔维修费。”
早在2010年5月,前任旅游局长就曾做过汇报材料,要求征收古城维修保护费,“但方案在省人大没获通过。”任私下认同那个汇报材料提出的一个概念,“以城养城”。同时,凤凰全县上下,仍然为寻找到这笔钱而努力。
他们最开始想到的不是从门票上做文章。2011年5月5日,省物价局答复《关于开征凤凰古城维护费的请示》中提及:“向酒店、餐饮、照相、商店、交通等服务业开征古城维护费不符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要求。”
县政府对涉旅行业征收古维费的路走不通。不过,在此次答复中,当地政府找到了另外一条路:“通过加强古城景区门票管理,减少跑漏,增加门票收入。从凤凰古城公司相应增加的门票收入中,适当扩大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政府份额作为古城维护资金。”
获得了政策支持的凤凰县政府行动起来。他们分两步进行。
首先,整顿凤凰周边19个乡村旅游点,整合成2个公司,仅保留4个点,其他15个点暂不对外开放,缩小“黑导”、“野导”的生存空间。第二步,把乡村游公司、南华山公司、古城公司联合起来,深度整合经营。政府以土地入股占49%股权的形式,组建凤凰古城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对景区的景点实行游客组织、门票销售、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大一统。
新组建的景区管理服务公司统一对外销售的148元门票中,政府提出40%的钱,其中资源有偿使用费15元。
叶文智最初的反感在于,“多年来政府对市场管理不严,把我变成收破烂的公司,此前把各种经营不好的景点推进来,现在又让它们跟我捆绑。成立了这个管理服务公司后,虽然我是大股东,但我承担了最大的风险,其他人是摘桃子的。”而政府则跟他说,“单打独斗不是办法,必须统一思想。”
4月4日-9日,记者在凤凰古城内调查发现,到处都是要求带你去苗寨乡村游的“导游”,收费不等,陷阱未知。标价108元的南华山景点,若通过这种“导游”,则能以50元拿票进入。而古城9景,则是铁板一块,必须在规定点买票。
尽管叶文智认为,政府只是“把我搞定,就算是把混乱市场搞定了”,但双方一定都在这份协议中,各自找到了的最大利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