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在大运会专项经费支出时控制不严,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和标准支出等现象,累计金额1 274.14万元;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执行,有的直到赛后才开始启动。如: “网上采购统一平台扩容”项目申请经费130万元,直到2011年12月才启动;交通监控设施清洗刷新项目申请经费500万元,到2012年5月才进行招投标。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责令调整账目,已追回资金71.83万元;要求有关单位向财政部门专项报告,由财政部门跟进处理。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
经审计,大运会非工程类采购项目共1450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涉及项目62个,金额1 132.18万元,其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者采购方式不合规的项目6个,金额361.72万元;自行采购事项未经审批或者程序不规范的项目56个,金额770.46万元。
此外,工程建设方面,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金额合计314.29万元。
对于上述违反集中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审计机关已移送财政部门处理,其中: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财政部门已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他项目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个别物资使用率较低,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
审计发现,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如:深圳航空公司向大运会赞助机票1 500万元,但由于跨部门资源调配机制不健全,部分赛事保障单位并未使用过赞助机票,而在大运会专项经费中另行列支机票支出。截至2012年9月30日,赞助机票还有364.30万元未使用。此外,中国电信公司赞助的话费充值卡在赛后有262.44万元未使用,但大运会期间又专门安排了安保学警等大运会专项通讯费用200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大运会赛后资产(物资)处置小组已采纳审计意见,分别做出妥善处置,剩余资源(物资)已得到安排使用,未造成资产损失。
(四)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善,造成投资增加。
审计发现,大运中心主体育场钢结构工程原设计铸管工艺因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实现,调整工艺后增加投资2 000万元;部分钢铰支座通过设计复核后进行强化处理,增加返工、窝工费用544万元;精装修工程实施中,设计和材料选用的经济技术比选工作不充分,使用不经济的干拌砂浆,较常规湿拌砂浆增加费用约600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认真查找原因,健全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偏差率超过5%。
审计发现,星光大道试验段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等7个单项工程送审金额4 893.47万元,核减总额721.78万元,核减率14.75%;西部通道后海填海区深圳湾体育中心片区道路及周边提升工程项目Ⅰ标段工程送审金额10 422.17万元,核减1 009.62万元,核减率9.69%;深圳射击馆维修改造项目装修改造工程送审金额564.37万元,核减金额为43.78万元,核减率7.76%。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移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建设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