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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少年犯因警方年龄录入错误被当成年人获刑6年

2012-12-07 06:09:51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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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贡献上了四年小学后辍学。2003年,邻居怀疑他偷钱,打得他受伤住院。被打没多久,赵贡献离开了家。

    在周口的饭店里给人打过工。跟着别人在平顶山的铁道上拾煤球。饥一顿,饱一顿。“我什么都不会。”

    遇上了几个年轻人,教会他上网。大家没事混在一起。“没钱了就犯法。”偷厂房里的铜铝和空调铜管。

    2006年6月13日,他们被周口市公安分局拘留。次年,赵贡献被判6年。

    判决书上写着赵贡献生于1984年10月10日,还写着他曾辩称生于1990年4月14日,“没有证据不予采纳”。

    一起盗窃的,有个生于1990年3月的,判了4年。

    赵贡献后来说,自己只知道属羊,倒推错了,算成了1990年,至于月日,他认为记录者听错了。

    赵贡献离开家之后,家人并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直到接到一份入狱通知书。

    五年里,就白雪平去看过赵贡献一次。

    错误

    赵贡献坐牢也没觉得特别冤,“自己是真偷东西了”。对于年龄,他说想过申诉,但申诉就不能减刑,放弃了。

    后来的调查显示,电脑户籍上显示的1984年,是纸质户籍录入电脑时录错了。

    盖有派出所公章的户口本上,1991年11月12日,是村干部填的。这个村干部,西华县公安局后来找到了,他说日期是赵贡献父亲提供的。

[作者:张寒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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