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关于做好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工作的通知》,淄博获批为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第二批试点城市。获批试点项目14个,总投资15.99亿元,贷款额度预计达9.56亿元,试点项目数及贷款额度均为省内最高。
据了解,2010年济南、青岛列入国家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近日,淄博、潍坊、泰安3市又被纳入全国试点城市,至此山东共有5市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的获批,将有助于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资金困难,有力地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中的作用,促进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始终秉承“扶困优先”的原则,大力支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累计计提廉租房建设资金2.2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累计为近千户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用于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帮助广大职工改善了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效益。(记者 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