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3岁的王维进老人在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到来之前,刚从儿子就职的山东博兴县一家民营企业领取了500元“孝工资”。这份工资由这家企业直接向员工父母发放,当天有4500名员工的父母都领到这笔钱。(10月22日《京华时报》)
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孝工资”,有人认为这是作秀,但即使是作秀又何妨?截至目前,这家公司已发放的“孝工资”总额达到4400余万元,如果说这是作秀,那么这样的作秀多多益善。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企业内进行“孝”文化建设值得提倡。
在被称为未富先老的社会,企业参与尽孝道,有社会现实需要,当今社会人们远离父母,竞争激烈,社会老龄化、老人空巢化趋势严重,如何孝老、尊老,作为一个具体的员工,很多时候很难照顾周全,导致老人精神空虚、物质贫瘠,生活质量低,这种企业的孝老举动是一种正向激励。表面看来,公司拿出几千万发放“孝工资”是不小的投入,但是回报却不是这些钱可以衡量的。
爱心工资“以薪换心”,连接着企业、员工、员工父母,彰显关爱。再说了,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员工家人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与奉献。“孝工资”一方面承认了员工本人的贡献,也承认了员工家属的贡献,可以通过家属的情感影响员工本人,从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对员工来说,用自己的劳动给父母换一份“收入”,是一种尽孝;而对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感动员工、留住员工的良策。几百元不算多,但它承载的管理智慧、心意和对孝文化的传播等意义则不小。况且,弘扬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倡扬“以孝治天下”,也应成为企业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