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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小孩误伤老师脚趾遭暴打 家长起诉索赔1万元

2012-10-19 16:05:00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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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在学校走廊嬉戏不小心踢伤老师脚趾,东莞塘厦正在读三年级的一名学生遭到了老师的暴打。事后,学生家长报警,要求学校开除这位教师,并把学校一同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等共计1万多元。

  小奕(化名)是东莞市塘厦镇某小学三年级学生。2012年6月29日下午3点多,小奕跟同学课间在走廊嬉戏,不小心意外踢到了路过走廊的女老师闫某的脚趾,导致闫某的右脚大拇指被踢翻。剧痛之下,闫某气急怒打小奕几巴掌,连续踹小奕几脚,之后还用教学尺再把小奕打了一顿。

  事发后,小奕被带到医院治疗,医生证实其胸部、左肋软组织挫擦伤。小奕父母得知此事后马上找到学校,闫某给小奕父母道歉,并表示因自己的父亲刚去世,心情十分沉痛,加之当时脚趾被踢的剧痛,一气之下才打了小奕。双方协商不成,小奕父母认为,闫某作为教师,不应当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并殴打年仅9岁的小孩,于是拨打110报警。警方对闫某行政处罚拘留7天,并处罚款200元。学校也对闫某进行开除处理。

  小奕父母后把闫某及学校告上法庭,向闫某及负连带责任的学校索赔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7000余元。

  庭审时,原、被告矛盾尖锐。

  主审法官在开庭审理结束后,将原、被告分开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解释与开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闫某及学校赔偿2000元,学校领导与闫某一同登门道歉。(记者常思雯、通讯员种紫薇)

[作者:王永吉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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