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认为,三一起诉奥巴马的意义在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变得成熟、自信,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国际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
作为代理国际诉讼的律师,郝俊波对中国企业一贯遭受损失而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深有体会。几年前,日本、韩国液晶显示面板企业价格垄断遭起诉,中国企业本是价格垄断最大受害方,但中国并没有企业起诉日韩面板商要求索赔。这个案件最后有一个巨额的调节赔偿,都被其他国家的企业所瓜分,最大受害者中国企业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郝俊波认为,三一并不是第一个因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的决策而受审的中国企业,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是已经成为第一个用法律武器来试图公正、透明解决这些问题的企业。作为走出中国的企业,我们应该有信心用国际所公认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郝俊波关注到美国官方财政部有关的发言人对此案的评价是,他们认为三一肯定会败诉,因为有规定,总统的行政命令不受宪法的司法审查,不受违宪的司法审查。
但他认为,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的确还是存在胜诉的希望,因为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是分开的,甚至和国会的立法权也是分开的,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利作出改正的。
他表示,案子的最终结果现在很难预测,但是这个案子从起诉一开始我们已经取得了主要的胜利。这个案子是一个机会,可以向美国公众和全世界澄清中国企业真实的形象,因为很多美国人并不了解中国企业,看到中国企业就容易认为有特殊背景。
“如果美方一调查,我们自己就撤销了、放弃了,那么我们可能永远没有这样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来给自己做澄清,美国的官员和公众都说,中国公司心虚了,因为有问题,所以他们自己就知难而退。如果我们打好这一仗,就可以给大家清楚地呈现一个诚实、自信的中国企业形象,这样的一个形象我觉得对我们整个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教授张国庆认为,三一积极的态度其实符合美国文化和美国的民族精神,因为美国崇尚积极向上和敢于面对挑战的人,三一敢于挑战世界上最有权威的政府,这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态度,这也是为中国企业做了非常好的榜样,也给中国企业赢得了正面形象。
他也表示,有时候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因为美国企业和民众对中国企业、对中国有很少的了解,通过三一乃至之后的一些企业的法制措施,等于说让美国的媒体、民众乃至于美国社会更多地了解中国企业。 □本报记者 李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