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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明年十一开始限行“黄标车”/图

2012-10-17 05:37:15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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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超标不治理罚款200元

此外,从明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进行专项检查,并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对未按规定进行安检和排放污染物检验的车辆进行处罚。

其中,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经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拒不治理的,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抽检的,处以3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员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抽检的,处以200元罚款;伪造、出借、转让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收缴,给予处罚。

建议

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

《办法》实施后,耿清生也提醒司机应该注意:

一是按时参加机动车环保定期审验,及时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配合道路抽检,定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做到达标上路。遵守道路禁行、限行规定,不违犯黄标车限行禁令。

二是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司机车主应自觉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尽可能少开车或不开车;购置新车时应选购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并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油,尽量到正规加油站加油;重视日常维护,定期维修保养车辆(一般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行驶等待途中,如果长时间怠速状态下要停车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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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黄盈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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