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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明年十一开始限行“黄标车”/图

2012-10-17 05:37:15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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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记者 黄盈 文/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激增。随之产生的排气污染已成为当前环境空气污染的三大污染源之一,也是PM2.5的主要排放源之一,严重影响着百姓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昨日,记者在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机动车排污防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从源头上加强机动车污染管理。

从此以后,车主就必须得领个“绿标”或“黄标”才能开车上路了,而且如果车子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公安机关对车辆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规定

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不办登记手续

《郑州市机动车排污防治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全文共28条,以确立并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为核心,从部门的法定职责、预防和控制、检测与治理、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及管理措施,其中几项重要的新举措值得关注。

《办法》规定,今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排气污染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手续。

同时,对外地转入我市的车辆,必须符合新车注册登记执行的环保标准,同时进行尾气检测。这一措施将从源头上加强机动车污染管理,有效杜绝外地高排放车辆向我市转移。

[作者:记者 黄盈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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