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包房消费过高,倪某竟对包房内物品进行打砸。近日,青浦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今年2月4日晚,倪某与几个朋友相约到位于朱家角一娱乐城唱歌,一直唱到近23时。考虑到次日还要上班,倪某便到柜台结账。由于账单上的数字与倪某心理价位不符,而柜台又不肯给倪某打折。在走回包房的路上,倪某越想心里越不舒服,竟将包房内的一台彩电砸坏,还将桌子上的热水瓶及茶壶全部踢坏,嘴里还不断叫嚷着该娱乐城是“黑店”,娱乐城员工报警。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3082元。事后,倪某与该娱乐城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夏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