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郑州工商公布25条常见霸王条款 遇到请投诉

2012-10-12 06:08:16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字号  

18.有线电视服务合同中,免费配置的有线数字机顶盒,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办理报停。

19.水、电、气、热等合同中,几乎找不到公用企业的违约责任,现实生活中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的实例更是凤毛麟角。

20.因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方受到损失的,供水方不承担责任。

21.本公司拥有此卡、此活动、广告等最终解释权。

22.排除消费者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如“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不得诉诸法院解决”。

23.“本超市保留修改和调整使用手册中各项条款及中止本卡使用的权利”,或“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某超市(购物中心、商场等)”或“请于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24.“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

25.“请在发单之日起十日内交款,逾期不交者,停止供电(水、气)”。

[作者:记者 刘江浩 实习生 魏佳  编辑:刘丽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