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托老院广告牌宣传画上的“埋儿奉母”典故
托老院:我们的初衷是希望大家学会尊老爱幼,如果大家感觉广告牌上的宣传内容不合适,我们会尽快拆除此广告牌。
问
市民李先生:(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南街上,有一处某托老院的广告牌,其宣传画为“埋儿奉母”的典故,以呼吁人们善待老人。我认为这种不顾儿子只顾老人的封建做法不符合现代人的观念,这种宣传内容也不合时宜。托老院能把宣传画的内容换了吗?
答
记者:11日10时许,记者来到享堂南街,在机床服务公司小区门口的一堵侧面墙上,找到了那块广告牌。广告牌长约2米,宽约1米,使用的是喷绘材质。广告牌左边是红底的宣传托老院爱心用语,右边上方是一幅图,图中一女子背着一小孩,一男子正在旁边挖坑。图片下方则是“埋儿奉母”的文言文典故,广告牌的右下方写着:“街道办社区宣”。
看到有记者采访,机床服务公司小区门房的曹女士说赶紧将这个广告内容换了吧。曹女士说,9日凌晨3时左右,她们被一阵叮叮咚咚乱敲的声音惊醒,起来一看发现有3个人正在外面的墙上钉广告牌。对于广告牌的内容,曹女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每个人都按照上面的做法,弃孩子于不顾而一味照顾老人,那么我们该如何延续下一代?”
市民李先生同样认为“埋儿奉母”的典故原本是用在封建社会的,现在已经是和谐社会了,放到现在不合适,希望更换内容。
据了解,“埋儿奉母”典故出自于二十四孝的故事,讲述晋代人郭巨,家境贫困柴米不足,其母亲因为疼爱孙儿,自己舍不得吃饭,经常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于是和妻子商议,希望埋掉孩子,以节约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却突然发现坑中有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拿到黄金后,两人便回家奉养母亲和孩子。
按照广告牌下方的字样,记者联系到敦化坊街道办,一位负责该辖区工作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对这块广告牌的事情毫不知情,托老院方面从来没给他们说过这个事。
随后,记者联系到这家托老院的院长,对方说,享堂南街此处的广告牌确实是他们安装的,因为经常接触到家庭不和不善待老人的情况,所以希望宣传一些尊老爱幼的思想,希望大家都能够善待老人。“我们的初衷是希望大家学会尊老爱幼,如果大家感觉广告牌上的宣传内容不合适,我们会尽快拆除此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