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支持消费者讨说法
儿童保健品导购过程中,市民如果遇到类似 “好视力眼贴”这样误导性极大的宣传导购,又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广东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咨询投诉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规定,如果有消费者因为使用该产品后造成伤害,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所受到的身体、经济损失进行索赔;其次,消费者如果认为保健产品在对外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可以提取相关证据向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工商部门如果查实其对外宣传的产品广告存在虚假现象,可以依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广告依法查处,甚至叫停不实广告。
最后,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果有证据,消费者既可以就地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委员会)投诉,也可以通过12315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