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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最贪镇长"李丙春挪1.78亿公款贪污受贿3890余万

2012-09-20 08:52:3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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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用公款罪

  1.78亿公款借给开发商

  李丙春涉案金额最大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犯罪,高达1.78亿余元,这些钱均被李丙春借给了房地产开发商经营,其从中获利数百万元。

  检方指控,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指使孙七十,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由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营利。

  2006年3月至2010年9月间,李丙春单独或者指使孙七十,擅自决定借出公款4968万元,直接以个人名义或转入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北京宝利伟业仓储中心后,借给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营利,李丙春个人获利30万元。

  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间,李丙春指使孙七十,先后分4次借出公款3304万余元,转入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等公司。

  2007年4月间,李丙春还将李桥镇政府公款3000万元,借给北京福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同年8月该款收回后,他又以其个人控制的北京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借给北京金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获利840万元。(记者裴晓兰)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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