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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海监船赴钓鱼岛巡航是执行公务 无可非议

2012-09-15 09:35:13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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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据报道,巴基斯坦卡拉奇近日发生重大火灾,造成近300人死亡。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对巴基斯坦卡拉奇一所工厂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深感悲痛。我们向死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对死难者家属和伤员表示诚挚慰问。

  问:据报道,美国正式宣布第三轮量化宽松政策。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这不是一个外交问题,建议向主管部门询问。

  我愿原则性指出,中方希望美国政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使美国经济金融状况尽快改善和好转,为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问:菲律宾政府发布由总统阿基诺签署的行政命令,将菲律宾群岛以西海域由“南中国海”改名为“西菲律宾海”,并将把新名称提交联合国。中方有何回应?

  答:南海一直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地名,菲方过去也一直承认和使用这一名称。现在已经进入21世纪了,菲方又试图重新“命名”,是违反国际地名标准化规则的,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中方已多次敦促菲方停止此类人为制造争议、使南海形势复杂化的举动。

  问:中国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国际争端。当前中方派遣6艘海监船只赴钓鱼岛海域巡航执法,是否担心此举导致事态升级?中方为何没有在钓鱼岛问题上保持一贯的克制、冷静?

  答:当前中日关系的严峻局面完全由日方一手造成,日方应该反思、反省,改变错误决定,回到对话谈判解决有关争议的轨道上来。中方维护主权、伸张正义的行动完全正当合理。

  问: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了伊核问题决议,要求伊朗遵守联合国安理会和机构理事会的决议,加强与机构的合作。中方参与了决议共提。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合作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刚刚通过了伊核问题决议,敦促伊遵守联合国安理会和机构理事会有关决议,同时支持六国通过对话寻求全面、长期的谈判解决方案。决议的内容是平衡的。我们希望该决议有利于促进机构与伊合作,有利于推动对话谈判进程。

  下一步,我们希望六国与伊加大外交努力,尽早启动新一轮对话,寻求现实合理的解决方案。中方将继续为推动对话与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问:中国外交部边海司负责人日前表示,中方将稳步推进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管辖。请问这种管辖从何时开始?中方打算如何管辖无人居住的岛礁?

  答: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根据中国的法律以及国际法对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行使管辖。

  问:第一,有外国驻华记者称,受到黑客邮件攻击,怀疑与中方有关。中方有何评论?第二,今天日本外务省召见中国驻日大使,就中国海监船驶入钓鱼岛海域提出交涉,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与国际社会进行互联网安全合作。互联网安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中国也是互联网攻击的受害者。互联网的攻击来源很难确定,在没有经过深入调查、没有充分证据情况下就得出有关结论是不严肃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方不接受日方对中国海监船只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附近海域的正常执法行动提出的所谓交涉。

  问:据报道,中国将协助巴基斯坦建造核电站,双方是否就此达成协议?

  答:中方对此已多次介绍有关情况。多年来,中国与巴基斯坦一直在民用核能领域开展合作。有关合作符合两国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

  洪磊最后宣布,外交部将于9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点在外交部蓝厅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外交部等相关部委的负责人将介绍温家宝总理出席第15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并访问比利时的有关情况,欢迎大家参加。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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