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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工子公司因爆炸事故被罚5.94万元

2012-09-06 13:54: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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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化工(002217)公告,公司子公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关于11•19爆燃事故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新泰联化作出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新泰联化时任董事长王宜明作出5.9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2011年11月19日,新泰联化三聚氰胺装置道生液冷凝器检修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事故最终罹难人数14人。联合化工的股价也开始连续下跌。事故发生后,新泰联化立即进行了停车整顿,经检修和验收通过并经批准,至今年8月20日,新泰联化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据了解,新泰联化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新泰联化现有7万吨/年合成氨、10万吨/年尿素、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5万吨/年苯酐项目正在建设中。

   记者 张怡 实习记者 宋叶

[作者:宋亚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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