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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业主同意征房就作数 广东三水新规引争议

2012-08-30 15:35: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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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本报报道了三水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新政。这项政策规定,超过2/3的产权人同意补偿方案,政府就可以发布征收决定,而无须召开听证会。连日来,这一政策在本地论坛上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称,此前政府对听证会是否召开没有明确规定,政策有一定进步意义;更多网友则对“2/3”的比例提出质疑,认为60%多的业主同意就可以拆迁,比例太低。

  佛山市政协委员、律师徐玉发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能因为2/3的业主同意,就剥夺了其余1/3业主的所有权。

  是否听证, 至少有了明确规定

  在本地论坛上,有网友将三水的政策与佛山,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发现三水的政策其实是对佛山,乃至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有进步的一面。

  网友“zhanyanluo”说,对于房屋的征拆是否要开听证会,之前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听证会到底开不开,怎么开,老百姓都不知道,有时候糊里糊涂就发现房子要拆了,却没有机会发表意见。现在至少有了明文规定,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不开听证会。有规定总比没有强。

  网友“sswens”表示,规定一定的比例,应该是考虑到了城市发展的成本,“像三水的大旗头古村,就是因为有些业主出国了,无法征收,迟迟发展不起来。这种政策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防止地方发展陷入胶着状态”。

  这让剩下的1/3业主 情何以堪?

  “我很想知道,出台这个文件的时候,有没有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在本地论坛上,网友“快乐的兔子”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如果政策的制定者正好自己碰上这种情况会怎么想,怎么办?他们一定是那同意的2/3吗?”

  对此,网友“sswens”回应:“就怕现在不征求意见,到时有1/3的钉子户出来拉横幅,依旧无法实行,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网友“小囫”也表示,2/3的人同意后,剩下的1/3的人情何以堪?该如何“安抚”他们,或许是政府更需要考虑的问题。

  “业主当中虽然难保有钉子户,但每个人都应该有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网友“zhanyanluo”说,不能因为2/3的人同意,就剥夺了其余业主的权利。

  即便只有几户不同意 也应听证

  佛山市政协委员、律师徐玉发表示,在佛山市的相关政策中,只是规定1/2以上被征收人不同意的,一定要召开听证会,但对于何种情况可以不开听证会,并没有明确规定。在三水区的逻辑中,如果能收集到2/3产权人同意的签名,那就意味着,不同意的产权人不会超过1/3,也就达不到佛山市规定的听证会的门槛。

  他表示,从这一点来看,三水出台的政策与佛山的并不冲突,但2/3这一比例不够合理。他说,政府之所以提出2/3这个比例,可能是参考了《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聘请物业公司。但房屋征收涉及到私有财产的处分权。

  徐玉发还说,听证会的规定来自《行政诉讼法》,根据法律,涉及到公民的实体处分权,都应该进行听证。因此,即便有少数几户不同意,政府也应该召开听证会。

  收房前会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出台前已经征求了各镇街和各部门的意见,并且在房屋征收之前,会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国土城建水务局会同宣传、社工、信访、维稳、公安等多个部门,以及镇街和村居委,进行评估论证,并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议。

  此外,房屋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人300户以上的,需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记者/郑道森)

[作者:陈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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