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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起路侧停车 车主可要求出示收费标准

2012-08-20 15:46:00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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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前,路侧停车收费员将人手一本价格手册,这意味着,今后如果车主对停车费有异议,可以要求收费员出示收费标准和收费准则,避免“糊涂账”。

  “有一次,我在菜市口附近辅路停车,停车管理员明显多收费了。但当我提出异议时,他说要看收费标准需要顺着路往前走至少100米。我嫌麻烦,就心不甘情不愿的掏了钱。”车主张先生的遭遇,很多人都曾经遇到过。

  收费员也有烦恼。一位在东四十条桥附近工作的停车收费员无奈地告诉记者:“一名收费员要管三四十个停车位,有时候赶上几辆车同时驶离,真的顾不上跟每位车主都算一次账。碰到实在‘不讲理的’,也只能我们自己吃亏,少收一点。”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本市路侧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标识牌一般竖立在步行道上,有时候四五十个车位只有一个标识牌,车主和收费员查看起来很不方便,也就免不了“糊涂账”。

  今后,“糊涂账”有望消失。为加强本市占道停车管理,切实维护停车收费秩序,根据市停车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路侧占道停车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发改委《北京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试行)》,自今年10月1日起,本市路侧占道停车场收费人员收费时将携带统一的价格手册。

  这本手册有普通记事本大小,分为非居住区路侧占道停车场、非居住区路外露天停车场和非居住区非露天停车场3类,每类都分为白天价格表和夜间价格表。另外,手册还特别注明了地区划分范围、残疾人免费停车等内容。

  按照计划,9月20日前,各企业将为路侧占道停车收费人员配发完毕价格手册。10月1日起,本市路侧占道停车场收费人员在收取停车费用时,应主动、提前向消费者出示价格手册,明示计价标准和收费依据,避免价格纠纷。

  各区县发改委要督促辖区停车经营企业按规定制作、配发和使用价格手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专项检查。9月20日至9月30日,有关部门将开展价格手册配发情况检查;10月1日至10月31日,将检查价格手册使用情况。未按照价格手册收取费用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如果收费人员未携带价格手册或相关企业未按规定制作价格手册,可提请辖区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处理。(记者 刘冕)

[作者:魏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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