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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限牌是否合理合法再引讨论热潮

2012-07-31 10:18:0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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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广州汽车“限购令”引起讨论。目前针对汽车牌照所设定的种种限制,都是地方政府在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这一宗旨下的行政行为,但是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并不尽如人意。与此同时,限制汽车牌照也滋生了办牌黑幕等诸多问题。更引起人们质疑的是,针对车牌的限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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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颁布意味着,“北上广”即将全部实施对汽车牌照进行控制性管理的措施。

  我国大城市对车牌进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但上述政策屡屡引发争议,广大汽车消费者对此更是抱怨声不断。

  北上广车牌管理各有招数

  “这回又没摇中。”北京市民薛波懊恼地对记者说。

  7月26日,北京2012年第七期购车摇号中签结果出炉。在927436个申请人中产生了20040个中签者,中签率为2.16%。

  与上月相比,本月指标数量虽少了,但符合条件参加摇号的个人同样减少了2万多个。粗略计算,预计本月中签比为1:46.3,低于上月的1:47.2,中签几率有所增加。

  但中签比率微弱的上升,无法让薛波这样长时间摇号不中的人恢复丝毫的信心。

  “就和中彩票差不多了。”薛波说,一年多来,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似乎已成为了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简直如同举行仪式一般,“坐在电脑前,登录摇号网页,找不到自己的名字,关机”。

  与北京不同的是,上海对于车牌的管理则采用了另一种方式。

  上海车牌额度自1994年实施拍卖以来,至今已有18年。

  2002年发布的《上海交通发展白皮书》显示:上世纪90年代上海汽车总量达104万辆,其中非郊区牌约69.8万辆。截至2010年年底,上海机动车保有量已超250万辆,预计到2015年将达360万辆。

  据了解,沪牌每月照拍,但外牌也每月照上,上海私车保有总量一直在递增,加上外牌车本地可年检,更扩宽了外牌车上牌的省市范围,即使江浙一带对上海人上牌限制,其他山东、湖南、福建、新疆等地依然有车牌资源,拍牌对控制汽车总量影响有限。

  上海交港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拍牌不仅有效控制了中心城区的机动车过快增长,缓解了道路交通压力,同时为公共交通建设赢得了时间。

  与车牌管理的“北京模式”和“上海模式”相比,最新出炉的“广州模式”俨然是上述二者的合体。

  按照广州汽车限牌细则规定,在为期一年的试行期内,每月1万个车牌将采用50%摇号、50%竞拍的方式分配,对外地车适度限制入城。

  对此,汽车行业的资深分析师贾新光预测,限购政策极易在大城市形成示范效应,限购或将在全国成大势所趋,而限购一旦实施就不会轻易取消,中国车市快速增长的历史意味着从此终结。

  “为什么说上海、广东包括北京都来采取这些对汽车牌照进行限制的措施呢?我认为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要治理现在道路交通拥堵的情况。由于现在公共交通的不足,现在道路越来越拥堵,买汽车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对这种现象的治理有两种,要么就增加汽车的投放,要么是限制汽车的投放,而现在的大多数都采取限制的方法。”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和运输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董来超说。

  汽车牌照限制性政策的大面积推广,被消费者戏称为,“汽车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

  限制牌照滋生诸多问题

  “消费者愿意花钱买车也是一种权利,现在却没有了。”薛波抱怨说。

  更让一些消费者有所怨言的,是汽车牌照限制性政策出台之后所衍生出的一些怪现状。

  “我曾经去4S店咨询过,他们告诉我,如果肯花钱,大约4万元到6万元左右,还是可以搞到车牌的。”薛波说,他觉得价格太贵了,不舍得花这个钱。

  由于中签比例太低,在2011年年底还发生了更极端的“办牌黑幕”。根据相关媒体披露,北京一家4S店员工明确表示给13万元可“搞到车牌”。最后其操作流程却是:中介与河北某地公务人员勾结,以“虚假诉讼”的方式来得到规避摇号,直接过户车辆。

  上述“黑幕”的具体操作手法是中介把“买车人”和“卖车人”,从原本不认识的关系变成债务关系,最终裁定成以车抵债。与中介勾结的工作人员收到这些材料后,从聘请代理人,到调解过程,再到判决,会把全部程序都做好。通过一系列手续,车主就能获得一个合法的北京市车牌。

  董来超告诉记者,在限购实施前夕,一些经销商就囤积了大量牌照,或者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部分牌照。当没有购车指标的消费者需要买车时,在交纳购车款后,便会获得车与牌照的使用权,但并不办理过户手续。等消费者获得购车指标后,再过户,使用牌照期间需交纳金额不等的“租金”,这就是“租车牌”业务。

  此后,“租车牌”业务被叫停,与之类似的“背车”现象又滋生了出来。“背车”是指获得了购车指标的人将自己的指标出售给没有摇中号的人,或者是没有在京购车资格的外地人。机动车将落户在“背车族”名下,但由实际购车者使用,“背车族”每年可获得几千元的租金。

  “我有个朋友摇中了号却不用,本来我也是想借他的号买车,后来也是怕产生法律纠纷。而且如果我要贷款的话,还必须以我朋友的名义,想想还是算了。”薛波说。

  “当然,并不排除其中有些经销商手中的车牌确实是从内部流出的。”董来超说。

  薛波告诉记者,一些急需购车的消费者还选择了其他应对方法,那就是:办理廊坊等北京周边地区牌照,再办个长期进京证,等摇到号再把车牌迁过来。这样一来,办理进京证、上外地牌照、外地代检等服务应运而生,又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地下市场。

  “限制车牌使用形成了一个扭曲的市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说。

  而在上海,尽管拍卖车牌政策实施数年,围绕这项政策的争议之声也一直不断。

  由于价格太高,上海车牌一度被冠以“最贵铁皮”的称号。此外,对于上海市拍卖车牌的收入所得,也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车牌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稀缺性的公共资源。那么管理稀缺性公共资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涉及到物权法的问题。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公共道路交通所有权适用于哪类物权,是否可以拿来拍卖。更何况我们买的车辆是动态的,今天可以在广州,明天可以去上海,那么拍卖的究竟是上海这一段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的?我觉得对车牌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还有些缺乏。”董来超说。

  “控制车牌真的能够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吗?至少从上海来看,效果并不那么明显。因为单个城市之间的限牌并不能够禁止外地车辆的流入,本地居民可以选择上外地车牌在本地通行,目前上海私家车中本地牌照和外地牌照的比例为1:2左右。不断增加的外地车牌,导致原先通过控制车辆来达到缓解交通的目的彻底落空。”傅蔚冈说。

  治理拥堵呼唤长久之计

  “限牌政策之所以不当,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从效果上看是不足取,更重要的是因为针对车牌的限制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傅蔚冈说,从法律上来说,车牌就是一辆车的所有权凭证,即通过这个车牌号界定你我之间的权利,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申请车牌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需要满足以下要件: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如果从这个规定来看,获得车牌并不需要额外的摇号,也并不需要拍卖。

  傅蔚冈认为,自上海开始实行车牌拍卖以来,该规定的合法性争议一直存在,尤其是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明确指出,“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而根据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法规、规章为实施上位法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很明显,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对机动车牌照的获得做出另外的规定,由此可见,《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本市对车辆号牌的发放实行总量调控”有违背上位法的嫌疑。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的规定,“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

  “这个规定实际上对拥有汽车牌照作了如下限定:一是能够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的只能是本市的居民,二是每人名下只能够拥有一辆汽车,三是需要有驾驶证。前面已经指出,牌照只是汽车的所有权凭证,对汽车牌照的限定,实际上就意味着对购买汽车的限制。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对车的登记只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而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但是在那些实施了车牌限制的城市,车牌成为了获得财产的前提,两种的逻辑已经完全颠倒。”傅蔚冈说。

  董来超认为,要想真正治理城市交通问题,仅从限制车牌来说,不是长久之计,最根本的还是大力改善城市公共交通。

  “从世界上其他国家来看,很少有对汽车牌照采用限制性政策的,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大力发展汽车产业的国家。比较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提高汽车的使用成本。这样也能尽量避免在限制性政策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歧视和不公。”傅蔚冈说。(记者 杜晓 实习生 唐瑶瑶)

[作者:魏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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