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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十个月打七场官司 跑法院比回父母家还勤快

2012-07-10 23:01: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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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宁波7月10日电 (记者 何蒋勇)自去年8月底至今,阿明和小楠为离婚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打了整整七场官司。小楠再一次离开浙江宁波的北仑法院时,苦笑道,“这一年里,跑法院的次数比回父母家还多”。

  阿明和小楠都是生于80年代初的人,照理,如今也都是过了而立之年。八年前,两人结婚,婚后一年,小楠产下一女。

  2011年8月底,是阿明头一次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的日子。他在起诉状中称,两人感情破裂已久,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归自己抚养,但小楠需每月支付抚养金1000元。

  起诉时,阿明称两人并无共同财产需分割,然而,庭审中,两人却为电脑、餐桌、棉被等物品的分割发生了争执。承办法官在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了解后,认为两人确实感情不合,且是自愿离婚,便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两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分割了财产,并明确女儿由阿明自行负责抚养教育至其成年或能独立生活时止。

  本以为已经尘埃落定的案子,却在两个月后发生了变数。10月,小楠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让自己履行对女儿的探视权。承办法官再次热心接待了双方,发现由于感情不合,阿明不希望小楠总是来看女儿,作为母亲的小楠,只能偷偷跑到幼儿园看望女儿,很是心酸。

  一番唇枪舌剑下来,二人再次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小楠可于每周六上午9时将女儿接走,于当天下午4时送回阿明家中。

  女儿的抚养和探视问题解决了,财产分割问题也解决了,案子终于可以告一段落。孰料,12月初,阿明再次来到法院起诉,认为小楠既然享有探视权,也应为女儿成人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阿明认为,自己需要赡养父母和女儿,生活压力较重,而小楠则是独自一人生活,且收入较稳定,应承担起女儿的生活费用。

  不过,案子还没开庭,阿明便撤诉了。撤诉当天,他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结婚时不予分割的电瓶车、VCD等财产进行分割。

  承办法官刚和阿明进行了一次沟通,他便再次表示要撤诉,撤诉后不到一月,他再次来到法院,直接提出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鉴于此前几次阿明反复提出的经济问题,这次,女儿的抚养权顺利变更。

  孰料,今年3月,小楠再次起诉,希望变更抚养权。法官百般不解之下,反复和双方谈话,终于弄清了事情原委。原来,女儿现在就读的幼儿园离小楠家很远,小楠考虑到今后转幼儿园、读小学的问题,希望男方可以将女儿户口迁出,男方却认为即使离婚了,女儿也是自己的血肉,不同意迁移户口,小楠这才无奈起诉。在法官的调解下,阿明终于同意将女儿的户口迁出。

  5月,当阿明再次来到法院起诉时,大家都显得很是无奈。阿明表示,自己同意迁出女儿户口,小楠却不让自己履行探视权,自己已忍无可忍,“反正法官会帮我们调解好的”,阿明如是说。

  7月9日,该案在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故支持原告诉请。(完)

[作者:生活纪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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