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浙江省永康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永康市对此前公布的192名自查“在编不在岗”人员以及群众举报的15人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公示一周。
5月3日,永康市在报纸上公布《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曝光、公示该市192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月7日,永康市政府成立核查组对自查名单核查。5月10日,纪委接到群众5件举报,共有15人列入核查范围(本报连续报道)。
核查结果将公示一星期
昨日上午,永康市纪委监察局在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告栏内公布《永康市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核查结果公示》。据一位当地市民称,该公示张贴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告栏,同时在大厅内的电子显示屏也有滚动显示。
该公告主要分成两块内容,第一块内容是对192人名单的核查结果,第二块内容是15人的核查结果,核查人数总共207人。该公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公示期结束将依法处理
此前报纸上公布的192人名单分成八部分内容,借用、借调、抽调人员,中层正职退二线人员以及在家待岗人员这三部分的自查内容与核查结果符合。其余部分有21人的核查结果与此前单位自查情况不一样。
“长期病事假”中的两个人核查结果是“其他情形不在岗”。“停薪留职”中的3人,核查结果是1人“病假”,另两人是“其他情形不在岗”。其中来自财政局的池某和民政局的陈某,两人自查结果是“擅离岗位”,核查结果是“其他情形不在岗”。但并未说明因何原因不在岗位。
而对此前“其他情形不在岗”的13人进行核查发现,其中8人是“擅离岗位”,4人是“停薪留职”,1人是“勤工俭学”。
该公告还公布了5月3日-9日自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共8件15人核查结果。结果显示,其中9人已正常上班,3人已退休,2人辞职,1人查无此人。
据永康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核查结果公示期结束之后,他们将对有关人员具体情况进行研究,按照政策法规纪律予以处理。(记者李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