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受益于该鼓励政策,加之有充足的上网电量和较低的电煤价格保障,在上世纪90年代初,民营火电装机最高曾达到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4%以上。但随着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推行,五大发电集团诞生,国有资本在火电领域开始强力扩张,民营火电企业开始日渐萎缩。
“目前民营和外资办电的比例估计仅2%。”林伯强介绍,此前外资和社会资本之所以能盈利是因为当时多是一厂一价,电价定得比较高,保障了投资的回报,但现在投建电厂多是亏损的,加之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投资回报率不如其他项目。
电监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鼓励民资办电的相关规定即将公布,对民资进入电力领域予以相应的扶持。规定内容不仅涉及民间资本进入火电、水电、核电和新能源等传统发电领域,还鼓励民资进入部分电网环节。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的能源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其中就包括主电网适度开放、能源下游基础设施全面开放等内容。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介绍,发电行业早在1985年就对民资开放,可是占比却从15%下降到如今不到3%,电网领域以国网2%的收益率测算,也难以吸引民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