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几家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B股回购操作,如丽珠集团、长安汽车以及鲁泰等,这些公司有两个特点:一是均具有A股上市公司,因此对已基本丧失融资作用的B股市场来说,回购部分被低估的B股,可以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税后利润,且不影响公司的再融资渠道;二是这些公司具备较充裕的货币资本,可以进行较大规模的回购操作。
不过B股的完全回购是一种减资行为,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发展,因此对于大多数B股公司来说,回购方式的可操作性不大。尤其是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货币政策尚未出现明显放松,市场利率仍在较高位置,回购B股更加显得不合时宜。
同时,如果B股并入国际板,无疑会对国际板的定位产生错乱,而且也无助于解决前面所述的同股不同价、融资困境等问题。
对比来看,并入A股其实是B股改革的一个较好选择,这种方式不涉及到B股回购中的股东平等问题;不影响公司的资金和业务发展;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股东仍可持股并在二级市场出售;不影响公司的上市,不必退市。
从国外已有的实践经验看,瑞士、韩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曾有过内资股、外资股分立挂牌的历史,其最初目的也大都出于为本国企业筹集外资提供便利,但最终出于防止上市资源的浪费和节约成本,都纷纷与内资股交易市场合并。鑫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