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
明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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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制定《办法》时,考虑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并提出:随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就业证明、居住证明以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居住地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服务学区或者定点学校,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
新规
拟立法取消重点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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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朱清时教授曾一针见血指出:“父母有钱有关系,就可上重点中小学,上好学校与家庭背景联系越来越紧密了。”
而《办法》描绘了一幅入学机会均等的美好前景图。我省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
对此,有教育专家认为,立法取消重点学校的思路固然值得肯定,但是在教育资源分配的问题上,政府要把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如果政府热衷重点学校建设、忽略薄弱学校发展,即使一声令下取消了“重点学校”的称谓,教育者与家长头脑中的“重点学校”情结仍不会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