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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流程曝光:迷惑你吓唬你骗光你

2012-05-25 10:36:13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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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他们说是中央专案组,让我汇钱时又说要看一下全国哪些监管人在家,然后才把账号给我,我也不懂,以为他们内部谁有空谁办理。他们让我汇钱时全程开着手机,我在银行时他们听到我们公司走账必须公对公,汇到私人账户比较麻烦,他们就让我通过我老公公司走账。

  现在想想当时怎么那么傻,脑子一根筋转不过来

  记:你个人转走这么一笔巨款,公司就没有监管措施?

  沙:我们转账一般要经过5个人签字。这笔钱经办人是我,经理是我,用钱人也是我,只有领导审批没签。因为我们平时融资经常很急嘛,有时口头跟领导汇报,几千万,到时补批或者补报都有,他们也习以为常了。而且我是银行的VIP用户,平时公司出账资金量都比较大,他们也没怀疑。

  记:你在一周内转账18次,中间你就没有醒悟过?为什么不和你的家人、同事、领导商量商量?

  沙:这个不但你们想不通,我自己现在也想不通。现在想想当时我怎么那么傻,脑子一根筋,转不过来,平时蛮精明的我怎么会落入这种圈套犯这种低级错误。那几天觉得压力挺大的,整个人浑浑噩噩的。汇款的事他们不许我告诉任何人,因为他们说我身边的人都可能参与洗钱案,如果我泄露了信息影响办案,到时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要把牢底坐穿的。我想他们是公权力部门的,就相信他们了。

  记:后来你是怎么发现受骗的?

  沙:后来他们说案子办结了,查明我没有参与洗钱,要把钱退给我。可我连续等了几天,也没有等到钱,就鼓足勇气拨打了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电话,可他们告诉我没有“彭警官”、“刘警官”,我这才明白被骗了,赶紧打电话报警。

  两岸警方紧密合作 书写警务协作经典案例

  在此次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中,大陆、台湾两岸警方共同携手,紧密合作,再次书写两岸警务协作经典案例。这是自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生效以来,两岸警方联合开展的第三次大规模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日前,记者采访了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出侦查第一队队长廖训成。

  5月22日,大规模抓捕行动开始前夕,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派出侦查第一队队长廖训成来到设立在江苏省公安厅的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指挥部,保持两岸警方沟通交流的畅通。

  据廖训成介绍,这些年在台湾地区也发生了很多电信诈骗案件,台湾警方也很头痛。廖训成说,电信诈骗案件具有不断复制、再生的特点,所以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必须保持持续性,他希望两岸警方在过去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跨境合作探索、提升合作成效,更好地保护两岸人民财产安全。虽然目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还面临一些困难,但相信在持续合作下,一定可以克服。

  大陆群众普遍认为,台湾对电信诈骗犯罪处罚过轻,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对此廖训成也进行了澄清。他说,在台湾,只要取到证据,对电信诈骗无论是既遂犯还是未遂犯,都会给予相应处罚。台湾实行的是一罪一罚,可累计量刑,判刑轻重完全看取证材料的多寡。如果证据材料足够充分,犯罪分子会受到严惩。他强调,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决心是一样的。

  看完诈骗集团的伎俩,听完受害人的哭诉和民警的提醒,相信你已经有了不少防范电信诈骗的经验。要相信,不论骗子如何狡猾,防骗的钥匙,始终握在你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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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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