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项城市公安局接到尸检报告,报告显示:于钢峰系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死者头发中检测出单乙酰吗啡和吗啡成分,提示其长期吸食吗啡类毒品。死者双手腕见环形分布皮肤损伤,结合案情分析,符合佩戴手铐所致。双踝关节上方见环形分布皮肤暗红色变,符合与环形物体接触所致,同时检见死者双小腿及双足轻度浮肿,不排除其双下肢曾较长时间处于限制活动状态。限制双下肢活动及血液高凝状态,可以引起下肢深部静脉血栓形成,脱落后可随血液栓塞肺动脉。死者左侧第2-5肋骨前线处骨折伴肋间肌轻度出血,但相应部位胸部体表未检见损伤痕迹……分析该肋骨骨折系胸外按压过程中形成。5月11日,项城市公安局将鉴定结论告知了死者家属。
5月23日,针对郸城县宜路镇村民于钢峰在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死亡事件,有关部门表示,要高度重视,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查明情况,依法处理。(记者张靖)
据有关部门介绍,2011年10月22日,警方发现于钢峰有盗窃嫌疑,于次日将其抓获。于钢峰供述了伙同杨勇、王永自2011年9月以来多次盗窃车辆的犯罪事实。
于钢峰,男,32岁,初中文化程度,住郸城县宜路镇井口行政村腾庄村,有吸毒史。据警方初步查证,自2011年9月6日至10月22日,于钢峰共参与盗窃五菱面包车6辆,电动自行车4辆。
据介绍,在审讯期间,于钢峰多次拉肚子、呕吐。2011年10月25日23时50分许,值班民警周向东带着他到厕所后,于钢峰便对着便池呕吐。回去后于钢峰说自己不舒服,然后躺倒在地上。民警立即拨打了“120”。医生赶到后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后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次日零时35分于钢峰死亡,经初步诊断“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