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困“挣快钱”犯案
案情透露,警方于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到首被告位于大埔太和邨的住所突击搜查,检获三支气枪。首被告自曝收到指示袭击事主冼国林,警员在首被告的银包内发现冼国林的照片,以及写有观塘区一地址的字条。
首被告在警诫下指次被告因见他财困,于该月较早前约他在旺角见面,期间把冼国林与另一人的合照,以及一张字条交给他,着他尽快找人砍冼,事后会给他三万元报酬,首被告即场答应。首被告思前想后,惊觉与冼合照的人是武术师傅之子,怕冼同样精通武术,遂向友人借来三支假枪。
“大强”出五万作报酬
警员翌日拘捕次被告,次被告在警诫下透露,一名叫“大强”的人十一月二十四日向他提供五万元作为袭击冼的报酬,并附上冼的相片及字条,指冼每日均会到字条上的地址。次被告其后以三万五千元报酬将行动“外判”给首被告,并付上五千元“上期”。冼国林事后确认字条上的地址是他的办公室。据了解,警方仍在调查“大强”身份,现仍未有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