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针对县人大代表不经人大履行有关程序就被抓捕、关押一事,记者分别采访了信阳市人大选工委和潢川县人大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信阳市人大选工委综合科科长李俊表示,在潢川县人大常委会没有罢免李万均的人大代表身份之前,公安部门通缉、拘捕关押李万均的行为显然违法。
昨日,潢川县人大紧急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商讨该县人大代表李万均被商丘市警方拘捕一事。通过票决,常委会否决了商丘市警方关于中止或取消李人大代表资格的请求,并明确表态:商丘市警方上网通缉、逮捕人大代表的行为程序违法。 (首席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李鑫)
案情
李万均是潢川县人,河南聚龙劳务有限公司员工,今年2月当选潢川县人大代表。4月30日,李万均去商城县出差时,被警方带走,理由是商丘警方下了通缉令,他涉嫌合同诈骗。5月3日,李万均从商城县看守所被释放。
“出来后,我曾多次给商丘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打电话,要求其撤销通缉令,均遭到拒绝。”李万均说。
“事情源于一起经济纠纷。”李万均说。2010年,聚龙公司起诉河南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宇公司)和河南应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应天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务工程款221.2738万元,加上逾期付款利息、误工损失等,共计270.0738万元。2010年12月23日,聚龙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李万均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商丘市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都判令应天公司支付聚龙公司劳务工程款221.2738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