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12年4月23日 安徽少女遭毁容案开庭 4月23日,庭审结束后,周岩的父亲周峰推着轮椅上的周岩离开法庭。当日,合肥少女周岩遭毁容案在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至下午6时左右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刚刚在北京做完手术的周岩22日晚乘坐火车赶到合肥参加了今天的庭审。新华社记者徐子鉴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不能正确处理与周某在交往中产生的矛盾,采取极端方式,以特别残忍手段毁人容貌,伤害被害人身体,导致被害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