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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商局大楼腐败案再现新隐情:有行贿供述被"遗忘"

2012-04-05 10:11:4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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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问题依然无解

  尤其令许多举报者愤怒的是,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似乎将就此终结。

  长沙市工商局原书记钟孝思、张雨成和原局长左泽民等人指出,仅从佘琛臻等人案中就可以发现,在市工商局大楼建设中,存在着严重的内外勾结、侵吞国家资产的问题,其作案手法简单、粗糙,痕迹清晰可见。结合湖南省审计厅此前的报告可以推断,在其他大小项目疑点重重的“结算超标”、“低中高结”事件中,背后必有惊人的违法事实。

  例如,在2002年10月31日发出的“智能化综合用房工程项目”(即办公楼、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注明中标价为1500万元。但在2002年11月8日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则特别注明“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按实结算,总价下浮的结算办法”,明显有意逃废招投标法的规定。

  在众多项目中,数额差距最大的空调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由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其中显示:空调项目为“国内邀请招标”,中标价109.8655万元,中标单位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实际建设时间从2003年6月开始,2004年12月竣工。数年后,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计处曾指令市工商局委托湖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该工程竣算进行审核。2007年9月16日,该公司的报告书结论为:该工程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15939089.52元,经审计公司审定工程造价为8755073.91元,核减金额7184015.61元。据此,湖南省工商局内部审计处要求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结算手续。但在报告书没有形成前,大部分安装工程款已经付出。

  据调查人员发现,长沙市工商局办公大楼主要工程项目及设备采购均在2004年前发生完成,2005年剩下扫尾工程。但其中很多设备、安装、工程等项目的招标均为“低中高结”,结算价格均远远超过中标价格。其途径在于,长沙市工商局将招标项目通过变更设计,改变中标价格。“虽然招标文件中并没有可以更改价格的条款,然而,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价格条款实际上都为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埋下了伏笔,还把本来由施工方出的钱改为由市工商局埋单。”一位知情人士称。

  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如办公楼室内二次精装饰中标价为329.64万元,实际投资1260万元,超中标价930.36万元;后勤服务楼及综合楼附属会议厅、办证厅及连廊工程中标价为548.01万元,实际投资1002.7万元,超中标价454.69万元;办公楼及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1500万元,实际投资1836.25万元,超中标价300多万元;综合楼空调系统安装工程中标价为109.87万元,实际投资875.51万元,超中标价765.64万元……

  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称,长沙市工商局在项目变更中没有任何监督程序,没有集体讨论决定,没有会议记录,相关资料也不全。“从表面上看,是甲方不懂行,被施工方左右,工程共计多付出了几千万元资金,是渎职行为。但调查中,很像是故意设置漏洞,可能是预谋的行为。”

  然而,即便如此,被媒体轰轰烈烈报道的长沙市工商局大楼事件目前已经波澜不惊。“原来批示的省纪委书记已经退休,长沙市纪委的调查人员多有异动,作为渎职和腐败标本的工商局大楼案可能永远没有答案了。”一位举报者对记者说。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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