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网】案犯专挑产煤产金县作案
3月7日12时许,根据线报,专案组民警在玉林市一家饭店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3月16日,在玉林市一居民小区民警将另一犯罪嫌疑人庞某抓获,并现场缴获赃款19万元和一部作案用车。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张某和庞某供述,他们是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专门选择全国各地产煤、产金等经济发达、巨额现金交易多的县城作案。
2011年12月19日,4人驾车由广西玉林市来到河南,在陕县更换一假车牌,进入灵宝后换用当地手机号码,并购买一辆旧摩托车。由张某驾驶摩托车在银行门口盯上老李,其他3人乘轿车紧随其后。他们跟踪老李到灵宝市涧口村时,发现他停车进院,于是由张某用专用工具砸开车玻璃,盗出后备厢的60万现金交给轿车上的同伙,随后张某在偏僻处抛下摩托车,乘轿车和同伙一起逃回广西。赃款被他们均分后挥霍。
两名嫌犯还供述了在外地也实施过类似盗窃,警方现已查明的案值已逾15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庞某已被刑事拘留,另两名嫌犯正在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