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17时40分许,在海口市粤海大道富力盈溪谷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证司机高某驾驶年检逾期的小客车在该路段逆行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越野车,造成两车严重损坏及小客车上3人受伤。
当天下午,无证司机高某驾驶的琼ADR718车牌小客车载着6人,沿粤海大道由北往南在东幅车道内逆向行驶。
当行至富力盈溪谷路段时,适遇谢某某驾驶的琼A99933号越野车由南往北在东幅车道行驶而至。当谢某某发现小客车时,由于距离过近,措施不及,导致越野车的前左侧与小客车的前左侧发生碰撞。
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证实:此事故发生是由于当事人高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时间年检的车辆,逆向行驶。同时,高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当事人谢某某无违法过错行为。
因此,海口交警支队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当事人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某、程某某、李某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