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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发布违建公告 5处违建要求15日内拆除

2013-08-26 09:08: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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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在《北京日报》发布公告,对全市5个区县5处已经实施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公告公示,依法对违建业主做出拆除违建提示,并重点表明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公告中显示的5处违法建设均为本市城镇居住区内已实施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冻结工作的违建项目,其中涉及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房山区和昌平区等5个区。据悉,上周本市公布了318处被冻结产权的违建名单。此次公告中又增加两处最新冻结的违建。至此,本市冻结房产的违建已达320处。

  此外,公告中还显示,违法建设当事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同时,违法建设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也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公告中公示的地点配合接受调查处理工作。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本市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违建信息。公告中明确了违建业主姓名、违建所在位置、违建基本情况等要素,为相关执法机构开展后续约谈和拆除工作提供依据。据悉,上周本市公布了违建名单后,目前已有部分业主表示要自拆或已着手拆除,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核查,之后再解冻房产交易。文/本报记者 梁琦

  五处违建探访

  地点:东城区东四七条106号

  二层违建变身群租房

  昨天,记者来到东城区东四七条胡同,对公告中所提到的106号违规搭建的二层小楼进行了实地探访。

  违建隐身闹市不易发现

  东城区东四七条106号位于距离胡同西口约100米一个拐角过道的深处,不过这幢业主私自搭建的二层小楼位置相当隐蔽。从西面看,违建完全被胡同入口处一家宾馆三层建筑遮挡;从东面看,因为106号位于拐角深处,所以也几乎不可见。只有站在过道入口正面才能看到这个装有太阳能热水器的二层小楼。

  沿着仅容两名成人并行通过的过道进入,在两幢平房的后面就是106号高起的二层小楼。高出部分呈浅灰色,与周围深灰色建筑对比明显,沿院墙搭建为长方形,整个二层砖混结构违法建设面积约140平米,院墙被十数条走向混乱的电线围绕。小院正门朝西,设有电子门禁,进出住户需刷卡或者输入密码才能进入,正门右上角还装有一台监控器。无论是106号院的正面还是临街的北面都没有窗户,只有南面有三排推拉式的窗户,走近可以听到屋里传来的电视声音。

  住户:业主尚无自拆打算

  根据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此处违建的说明,这幢违建搭建于2012年初,一共13间。目前该处违法建设被一所英语培训学校承租,用于宿舍,有88个床位,目前居住约60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探访时,正遇到业主的侄子外出归来,他表示自己知道整个二层建筑是违建,“城管告诉过我”。

  对于如果不在要求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违建,城管就要强拆一事,业主的侄子表示:“知道这个事,但是目前没有自拆的打算。”至于所建房子的用途,他说是租给了一所学校做宿舍,“院里加起来现在有30几个人吧”。不过,周围邻居并不知道106号院里住了什么人。“好像是个旅馆,总有人进进出出的”,与106号比邻而居的老人告诉北青报记者,“这院里住了很多人,男女都有,我也不知道谁是谁。”

  城管和街道:

  强拆尚未确定日期

  东城区东四街道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业主本就知道自己搭建的是违建,“因为他们之前提交给规委的规划图跟他们实际建的并不一致。”而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也说,搭建人施工前曾经办理过建设工程规划手续,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而是大规模违规加建扩建。在106号违规搭建期间,东四城管分队队员也曾经三次到106号制止违建施工并查扣手推车、切割机、钢构件等施工工具及材料,但房主拒不停工,继续抢建施工,或将院门从外面上锁,怂恿建筑工人在院内抢建施工。城管分队的一名队员回应说,东四七条106号的业主已经被告知了违建的情况,在城管所列的违建名单中106号也已经在列,如果业主不自拆他们会进行强拆,不过何时强拆并不确定。

  文/见习记者 董鑫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地点: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1号楼

  违建可自拆但有前提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1号楼,对部分二层住户违规搭建阳光房进行了探访。

  阳光房成了封闭的大阳台

  在1号楼二层平台的东西两头可以看到两处在露台上搭建的阳光房。西侧的面积较大并且连成“一”字形。东边的只有一处,从外观上看有两间。透过阳光房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晾晒着住户的衣物。

  昨天,经过住户同意,北青报记者走进了二层一位住户的家。他家的客厅和二层的露台相通,封闭后的露台就像个大阳台。阳光房里没有家具,里面多是孩子的玩具和晾衣架。

  业主:建阳光房是为了安全

  搭建阳光房的一位业主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搭建阳光房是事出有因,而且二层多数业主还写过关于封闭私有露台的请愿书给城管,他们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原因一,他们所购买的凯迪尚府去年7月才收的房。露台位于二层,上面还有十几层楼。自收房以来,高空坠物就时有发生,他家就在自家露台上捡到过一把扳子,当时掉下来的响声吓了他们一跳。阳光房搭建后,玻璃顶还被掉下来的铁器砸碎过。“我家的孩子很小,我们真怕他在家里的露台上玩耍时被掉下来的物品砸伤!”

  原因二,他们在购买凯迪尚府的《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写明,二层业主对露台拥有无可争议的独立专有使用权。虽然合同里也写着买受人在使用时不得在露台内违法搭建构筑物等事项,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体现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要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我们在购买这个带露台的户型时,比同户型的三层住户多支付了20万元,我们应该拥有使用权的。”

  原因三,露台位于二层,一层为商业设施,且商业设施都有直接开到小区内的门。露台的栏杆只有几十厘米高,搭个梯子就能爬上二楼,根本无法防范无关人员进入家里的私有露台。

  该业主说,入住发现问题后他们先与物业沟通协商,在物业没有作为后,才于2013年3月开始封闭露台。

  可以自拆违建,但有前提

  在谈到阳光房被定为违建,并且被冻结房产交易时,这位业主说,他知道阳光房被定为了违建,也听说房子被冻结交易。“从今年4月份和城管谈过,要我们自拆后,就没了动静,反正我也不会买卖房子,我们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不过,他表示,如果能够解决高空坠物给他们生活带来的潜在危险,他们愿意配合政府拆除阳光房。

  白纸坊城管:高空坠物可通过别的方式“防护”

  针对小区二层业主反映的高空坠物等问题,西城城管白纸坊执法队李队长表示,高空坠物不应成为搭建违法建设的理由,毕竟高空坠物带有偶然性,业主反映的问题发生在大量业主装修的末期,可以采取另外的方式进行防护。

  至于业主所说的露台私有问题,城管表示该露台是底商的楼顶,露台的使用权不包含可以在上面搭建建筑物,就像一楼赠送花园,业主可以使用空间,但是不能随意盖房子一样。

  文并摄/本报记者 王薇

  地点:昌平区王府花园明义府46号楼

  别墅违建已闲置多时

  王府花园别墅小区,坐落于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北侧。昨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位于王府花园腹地的明义府46号楼,是一栋两层独立别墅。从外观判断,这栋别墅已有不少时间无人居住,但并未遭废弃。

  这栋坐北朝南、黄色外墙的别墅,院门上没有显示楼号的铭牌。但其西侧为明义府45号,同时经附近几名邻居证实,该楼的确为明义府46号。别墅被指南、北、西侧均经过了改、扩建,违建面积共约211平方米。北青报记者观察发现,这三面墙只是简单粉刷过,与东墙的橙黄色稍显不同。前院砌满了地砖,没有绿地,与邻居家差异明显。从后院栅栏外观察,几扇门、窗虚掩着,野草、藤蔓丛生。“很久没见他们家在这儿住,应该别的地方还有房子住。”一位邻居介绍,46号楼已闲置许久,但偶尔有人来此清扫,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上午两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来此询问过,也未能联系上业主,过一会儿后离开。

  小区正门左侧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称,并未留明义府46号楼业主的联系方式,至于是否违建并不知情。北青报记者致电昌平区北七家镇城管分队,电话数次接通,但听筒中一直为忙音。该楼将如何处置,暂且不得而知。

  文并摄/见习记者 周敬启

  地点:房山区长阳镇芭蕾雨·悦都

  阳光房违建刚盖好不久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位于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的芭蕾雨·悦都小区14号楼一单元102室。这户业主在房屋北侧占用附赠小院搭建了阳光房,在房屋南侧下凹式地下室上也搭建了阳光房,两处面积一共近30平米,阳光房内已经铺设地板,堆放着衣服架子,里屋堆着装修房屋用的颜料桶等杂物,业主不在家。据附近一位邻居讲,这户人家的阳光房也是建好不久,“一月左右吧,你看这墙上的水泥还是刚抹上去不久。”而这户业主紧挨着的一户业主的附赠小院里,可以看到原有的阳光房被拆掉了,只剩下镶嵌在墙壁里的一块玻璃,地上散落着玻璃碴子和其他杂物。

  在这个新建成的小区,很多业主还没入住,多户业主正在装修,类似的违建阳光房还有不少。北青报记者看到,多处阳光房已经被拆除,只剩下一地玻璃碴子。一位施工人员告诉记者,几处阳光房在他们三天前来务工时就不在了,但有的阳光房还没被拆除。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说,他们把违法建筑的信息和要求拆除的通知都告诉了有违建的业主,并通知业主自行拆除,否则将由城管等部门进行强拆,“被拆了的都是被强拆的,没有自行拆除的,接下来还会进行拆除。”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在核查这部分违建信息,将把查到的违建信息告知政府相关部门,并进行下一步工作。

  文并摄/见习记者 李泽伟

  地点: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168号

  物业两次提示业主勿盖违建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来到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因探访的违建业主联系不上,保安阻止北青报记者进入小区内。

  北青报记者拨打物业公司的办公电话,无人接听,随后,又拨打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的晴翠园一位张姓经理的电话,该经理表示自己主要负责保安管理,对违建并不清楚。

  在晴翠园物业的官方主页上,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物业新闻的最新两条信息均提到违章建筑。在今年4月的晴翠园业主期刊中“违章加建”一栏提到:“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城管督察队对朝阳区高档别墅区加大了违章建设的监察力度。2013年3月18日,金盏城管在管片进行检查时,遇到混凝土浇筑车辆,并跟踪至晴翠园别墅区,对使用此车辆进行违章加建的别墅所有人开具了《谈话通知书》。”

  2月28日的业主期刊中,“违章建筑”被放在第一栏,其中指出: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金盏分队工作人员分别于2013年1月22日和2013年2月10日对晴翠园别墅的违建进行摸查,并对违章建筑所有人开具《谈话通知书》。因摸查当日部分业主不在现场,《谈话通知书》监察大队要求物业公司接收代为转发业主。北青报记者还发现,早在2010年8月,晴翠园物业在物业新闻中摘发北京市的两处违建新闻,并提示业主说:“别墅加建及改造需经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执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图为违建示意图。文/见习记者 邹春霞

  对话

  五处违建

  均拒不配合自拆

  对话人: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北青报:此次曝光的五处违建是否全部出自8月19日本报公布的318处违建名单内?

  答:有三处出自上述名单,有两处是最新增加的冻结项目。包括房山和朝阳区的这两处违建,也就是说,全市冻结住宅已经达到了320处。

  北青报:为何首次发布公告选择这五处违建?

  答:这五处违建是拒不配合的,其他的通过工作基本接受处理。我们将视拆违工作进展情况决定下一批违建的公告名单。

  北青报:19日已经曝光的318处中,有自拆的吗?

  答:朝阳、丰台、房山等区反映,已经有自拆的,但是还需要进行核实和认定,目前正在进行中。

  北青报:刚才提到除这五户外,其他冻结户基本都配合,而长阳镇芭蕾雨悦都小区的物业却说,被拆的违建都是强拆的。

  答:大家的定义有些不一样。物业说的强拆,实际上是城管“帮拆”,业主还是配合的。而这五户是什么都不配合,连笔录也做不了,甚至人也找不到。所以被第一批重点曝光。

  北青报:有业主表示,自己不想盖违建,想在合法的范围内增加部分使用面积,也曾去过规划委,被告知不接受个人咨询。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可以了解到相关的许可范围?

  答:按照法规,业主不能在楼顶或其他部位随意加建,但是平房和别墅私人可以翻建。翻建基本都是私人申请,每年都批准很多。其中别墅可以按照原来的设计翻建,但是加建和改建一般不允许。因为业主拥有的是房屋所有权,而非土地所有权。房屋设计是有规范的,加建会对结构造成破坏,也会对周边造成遮挡,是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就如同抢银行不被批准一样。

  北青报:发布公告后,下一步,对于这五处违建还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按照已经公布的五个步骤,将进行强拆。目前本市对已经冻结的320处房产,采取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和强制拆除五个步骤。其中第五步是指,经曝光后仍不拆除的,执法机关将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前,水电气热等供应部门将停止对违法建设的市政供应服务,执法机关将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并在清退内部人员后实施强拆。违法建设房屋拆除后,经城管执法部门核实,向住建部门发函,后者依程序对相关房产进行解冻,城管执法部门将解冻情况告知当事人。

  文/本报记者 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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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陈波(6 /6张)

[作者:张玉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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