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硝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单机容量20 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0 毫克/立方米。加强对已建脱硝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开展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工程建设,重点改造日产4000吨熟料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加强非电力企业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的推广与使用,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
5.严格控制烟粉尘污染
对电力热力生产、冶金、建材、非金属矿物制品等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推广使用高效布袋除尘器,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2014年7月1日起,燃煤电厂现役机组烟尘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全市水泥厂、粉磨站等行业企业实施物料储运系统密闭化改造,增设集气设施。现有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应全部改造为高效布袋除尘器。大力推广散装水泥生产,限制和减少袋装水泥生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八、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1.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全面推广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严格控制油品储存、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油品储存设施推广应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013 年底大、中型储油库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14年底全部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2.逐步开展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全面开展郑州市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污染现状调查,掌握全市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情况。对石化、喷漆、印刷等重点行业制定有机废气治理方案,分步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平面及立体广告制作的,要对废气集中收集处理,禁止露天喷涂作业。
3.强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夜市烧烤。新建居民楼应逐步配套建设统一排油烟设施,并加装净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