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优化能源结构,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范围,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
1.天然气
加快天然气管网的发展,构建多极、多环、多通道的天然气输配系统;积极开展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运输及储配设施建设,着力开发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新气源。在大型商业集中区、生态园区、旅游集中服务区、工业园区等能源负荷中心区域逐步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实现能源“热-电-冷”三联供。2013年完成1-2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试点建设,2015年底完成5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
2.煤制气、煤层气
加快郑州矿区煤层气和郑州地区页岩气的开发力度,在巩义、荥阳、登封、新密、新郑矿区及周边重点村镇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积极推进煤层气应用项目,大力发展居民用户。
拓宽煤制气应用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在我市投资建设燃气项目,积极利用外地的液化煤层气,替代我市耐火材料等行业的工业用煤。
3.太阳能
加快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建筑、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灶的发展利用。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有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单位或个人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加快广场、道路等场所太阳能照明灯具的应用,积极开展屋顶太阳能发电的试点项目建设。
4.其它清洁能源
大力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在我市的应用,鼓励采用农林废弃物(秸秆、稻壳、木屑、树枝等)为原料,通过专门设备在特定工艺条件下加工制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和使用。
逐步开展地热和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广热泵技术。
五、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1.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
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严格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对不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合格标志。2014年全市汽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2015年全市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
加强机动车辆尾气的遥感检测,加大对道路行驶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提高在用机动车排放达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