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部门联动
各级环保、发改、科技、工信、公安、财政、建设、规划、交通、城管、商务、质监、林业、园林、气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是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具体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协作,有效控制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3.严格督查考核
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各项措施纳入各级政府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对“蓝天”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4.强化网格管理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工作小组设立环保专干,负责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巡防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经发现区域内有冒黑烟、焚烧秸秆垃圾、煤堆灰堆无遮盖等空气污染现象,由网格长、环保专干通知执法队伍及时进行现场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污染防治资金。各级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确保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企业应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
6.加强社会监督
在《郑州日报》开设“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公示”专栏,每月公布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全社会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污染行为。
结 束 语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发布《“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向公众阐明了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这既是市政府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也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全民参与的具体举措。
郑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同时,市委、市政府倡议,建设美丽郑州,让城市空气清洁起来,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主人翁。因此,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同呼吸、共责任、心连心,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广泛普及低碳生活方式,为建设天蓝地绿的美丽郑州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