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县低保户冶付昌向大河网反映,因身患恶性肿瘤,去年10月份,他住院接受了治疗。出院后他听说农村低保户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当他按要求去复印病历,恰逢当地新农合部门审核医院就诊病人的病历,直到今年元月份他才把自己的住院病历复印出来。经过逐级审核,2月初,他把申请递交到许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申请的晚了,不能享受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了。
“上级要审查住院病历,我当时也没办法把病历复印出来,就晚了一个月,申请救助的机会就没了?”冶付昌说。
3月25日,许昌县民政局社会救住股马主任解释说,“去年底产生的医疗费用,救助申请过了今年2月初就不再受理,当事人今年如再产生住院费用,可以随时来申请救助。”
26日上午,大河网记者采访到了河南省民政厅社救处,其工作人员对此明确表示,医疗救助的目的就是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许昌县民政拒绝低保户的申请,属于典型的不作为,必须予以纠正。 (记者 赵檬 豫报员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