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3年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公告是:老苗汤产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随州市万松堂康汇保健品有限公司)、钱列鑫(萘哌地尔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宏微除障(除障则海甫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复活草通窍耳聋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河北永丰药业公司)、养阴降压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山东凤凰制药有限公司)、参茸灵芝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紫茶颗粒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前列癃闭通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百琦药业有限公司)、天泰降糖舒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茸大补膏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湖南爱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乌金口服液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固本强身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京城强直性脊柱炎研究院医疗广告、北京京坛医院医疗广告、东星牌灵芝益甘粉剂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福州东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太原瑞森灵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称,上述广告或夸大吹嘘产品功效,宣传治疗作用,虚构广告主要内容,或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或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的名义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