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银行该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很多诈骗集团都有自己的专门的办卡公司,仅需2000元即可办理包括身份证、银行卡、SIM卡、电子证书在内的齐全配备。
有一位律师指出,这其中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目前都有二代身份证的读卡器,对办卡人的身份有识别功能。如果随意将银行卡办理给非持卡者人,那么银行就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也正在了解电信部门和银行的责任。”贾丽英法官说。
全额退赔有难度
记者注意到,在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书中多次提到了“退赔”二字。如何实现退赔成为本案最关心的问题,很多人都质疑退赔能否最终实现?
“从本案来看,一方面是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方主动退赔了一部分的钱款,另一方面是法院将监督被告方执行退赔。通过法院前期的观察和了解,本案想全部退赔的难度的确很大,但随着以后机制的完善,情况会有所改善。”贾丽英说,希望任何人在接到类似信息之后不要怕麻烦,一定要经过核实和了解才可以决定是否汇款。
诈骗分子最终目的是要受害人把存款转入到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里。对此,姚毅提醒公众,对陌生电话一律不理睬、不相信,不要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和密码轻易透露给陌生人,更不要把钱打到陌生人指定的账户上。
实际上,电信诈骗分子所编造的借口和理由很容易识破。一是公安机关不可能通过打电话的形式询问所谓的案情和通报案件情况;二是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机关设立所谓的安全账号;三是公检法等机关的电话,包括本地和异地的之间是不可能直接互相转接。
两个典型案例的被害人自述
自述一
2011年4月30日中午12时许,我诊所内的座机接到一个号码1901202的电话,对方是一个女的,自称是中国电信的。这女的说出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码 , 并 说 我 名 下 有 部 号 码 为02982869388的座机,今年2月19日在西安市三桥营业厅办理的,现欠费人民币2526元。
我否认后,这女的说可能是我的个人信息被别人盗用了,她帮我联系西安市公安局进行核实,后就挂断电话了。大 概1 0分 钟 后 , 一 个 号 码 为190852213的电话打到我的座机上,自称叫陈军,是西安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
我向陈军说了我的情况后,陈军说以我的名字办的电话欠费的原因是一直打国际长途,并说我名下还有1张招商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涉案金额268万元。
我否认后,陈军说他开始办案,要对我们之间的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并问了我的个人信息、手机号码,在谈话时不让第三人在场。后陈军又用号码000190886203的电话打到我的手机上,说要查我全部的银行账户,如果牵扯到洗钱就要全部没收。
我听了后很紧张,就把我在工商银行的两个账户都告诉了陈军,其中一个账户中有人民币50000元,另一个有人民币5000元,还有一个工商银行的电子银行卡上面有人民币200元。
陈军就让我将除了电子银行卡外的账户中的钱汇到银监会黄主任指定的账户中,核查是否合法。后我在一个自称是银监会黄主任的电话指挥下,在银行柜台将我其中一个存折上的50000元、另一个存折上的5000元汇到黄主任指定的户名彭珍、卡号6222021901009067024的账户中。
在这期间,对方一直不让我挂电话。汇完款后我发现被骗了,赶紧报警。
自述二
2011年5月9日12时45分许,我家中的座机接到一个语音电话,说我有一张通州法院的传票,要我当天下午16时前到庭,否则强制执行,如有疑问请按“9”。
我按了“9”,接听电话的是个女的,自称是通州法院的工作人员,问我有什么事情,我说想问问通州法院传票的事情,对方要了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说帮我查一下。
她说是有一张传票,并说了传票号,说我2011年1月24日在通州工商银行办的1张信用卡透支了15000元,我说没有这回事。对方说我的个人信息可能被冒用了,让我报案,并说帮我报案。
这时接电话的是个男的,自称是通州公安分局的刘斌,我就把通州法院传票的事情对他说了一下,对方要了我的个人信息说帮我查一下。一会儿对方说我不仅银行卡透支,在我的名下还有一张银行卡涉嫌毒品洗钱案,主犯陈大华已经被抓,他交代的罪行都与我有关。
我说不认识这个人,也跟这件案件没有关系,对方说为了洗清我的嫌疑要对我的全部财产进行冻结审查,冻结时间是18个月。我说这样会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对方说和检察长说一下我的情况,也让我跟检察长好好说说。
接着电话转了过去,接听电话的是个男的,自称是通州检察院的检察长叫冯玉跃,说知道了我的情况,为了尽快洗清我的嫌疑,要我配合他们的工作。对方要我把全部财产汇到他指定的账号上进行保全审查,查清以后我的财产就可以使用了。
随后对方告诉我工商银行的账号6222020200084292446,户名是冯玉跃,并问我有没有手机。我说没有,对方让我马上到银行去办理,家中的座机电话不许挂,也不许对任何人说这个案子的事情。
随后我在当天下午向对方提供的账号中以转账的方式汇了14.4万元。回到家后,对方的电话已经挂了,我发觉被骗了,就到派出所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