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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将PM2.5和臭氧治理纳入政府报告

2013-01-25 15:33:00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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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3  民生  

  摘登 推进污染治理和减排。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划定乡镇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滚动实施第二阶段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继续推动重点行业和矿山污染整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珠三角地区、东西北地级市城区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珠三角城市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扎实抓好农业源和机动车污染减排。

  解读

  有专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严格控制PM2.5和臭氧”,“将PM2.5和臭氧等污染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是个好的开始,表明政府已经重视这个问题,但未来治理的路很长”。

  治理需要政府统筹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广州市环保局负责人杨柳一直是将PM2.5、臭氧等空气污染物防治写入政府报告推动者。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中,一开始没有提及PM2.5,这被从事多年环保工作的杨柳看见,他认为由于PM2.5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同时珠三角在过去五年的数据表明,PM2.5的浓度在逐年下降,灰霾天气也在明显下降。因此他建议将PM2.5写入政府报告。

  在杨柳的推动下,2012年广东省政府报告对PM2.5的具体的提法是:“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将细颗粒物(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相对于治理,将PM2.5、臭氧的数据纳入新标准,进行测量和公布仅仅是工作的开始。空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杨柳强调。

  “首次将PM2.5和臭氧治理写入其中,肯定会更加有利于广东的空气污染治理。”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气象研究所所长范绍佳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至于为何只写入PM2.5、臭氧两种污染物的治理,范绍佳表示:“珠三角这两种污染物的超标问题最严重,它们常常不达标。”

  “以前空气污染治理是环保部门做,这有很多局限。空气污染牵涉的城市建设、机动车、能源等多个方面,从政府层面去协调,肯定要比一个环保部门做更好。而向珠三角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则涉及到珠三角各个市政府。只有省政府的层面,才可以协调这个问题,单靠一个市很难治理。”

  范绍佳提醒:“空气污染治理效果很难立竿见影,政府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去做。例如最基本的弄清PM2.5的来源、成分等。”

  将启动清洁空气方案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滚动实施第二阶段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省环保厅透露,2013年内启动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工作重点是研究和解决PM2.5以及与其生成相关的臭氧、VOC等污染问题,从源头上治理PM2.5等大气污染问题。到2020年底,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多种污染物联合减排效果显著,蓝天日数明显增加,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珠三角地区实施严于其他地区的排放标准。在VOC方面,今后VOC排放作为相关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2015年前,珠三角完成所有VOC排放重点企业的治理。加大生活源排放控制,逐步禁止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油漆、涂料。

  广东能源结构依赖煤是广东PM2.5的重大来源,省环保厅表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开展火电厂降氮脱硝,电力行业12.5万千瓦(含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全部要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和烟气脱硝改造。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油品质,力争2015年全面供应粤IV车用汽、柴油。 (杨辉)

[作者:史建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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