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早日实现与香港的父母定居,武鸣男子黄某花费4万元港币,通过中间人与素不相识的香港女子钱某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后,黄某没与钱某一起生活,而是凭着两人的结婚证办理了来往香港通行证,频繁往返于香港和内地。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以偷越边境罪,一审判处黄某管制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也提醒想通过类似手段赴香港的居民,任何形式的“假结婚”均属违法,小心花钱“买”来刑罚。
今年30岁出头的黄某父母均在香港定居。为了能及早与父母团聚,2005年初,黄某通过赖某的介绍认识了洪某,几人组织策划通过与香港人结婚,实现单程到香港定居的目的。当年4月,在中间人洪某(已判刑)的安排下,黄某与素不相识的香港女子钱某,在香港登记结婚。婚后,黄某以探望香港配偶钱某为由,向武鸣县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香港。2005年至2006年11月,黄某使用港澳通行证出入香港38次。实际上,黄某和钱某在登记结婚时就约定互不履行结婚义务,双方还约定,如果黄某到香港定居后,两人再办理离婚手续。
让黄某料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做着到香港定居的美梦时,2010年10月,洪某因涉嫌组织偷越边境罪被逮捕。2012年6月11日,黄某因涉嫌偷越边境罪被逮捕。当年7月13日,黄某被批准取保候审。
黄某认为,他是因为赴港心切才被引诱,才上当,是无罪的。他的婚姻登记行为合法有效,他使用合法证件出入边境,并没有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黄某与钱某互不相识,在组织者的指挥、策划下,以金钱作为交换,并且约定互不履行结婚义务,向婚姻登记部门作出虚假意思的表示,骗取真实有效的婚姻登记证明。这使黄某在不具备出境探亲资格的情况下,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出境证件,从而达到出境目的。这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某不服判决,目前提出上诉。黄某说,他也是受害人,一审的判决结果将影响他未来与父母团聚。他是“误入误进”,希望二审法院判他无罪。(当代生活报 记者 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