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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石固镇政府200多万修路 完工近1年欠薪60多万/图

2013-01-04 08:09:27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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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必须进行招标。否则,除了对建设部门进行罚款外,还要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显然,石固镇政府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那么,为什么石固镇政府没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这两条道路进行招投标呢?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石固镇政府原镇长朱华甫(现为该镇书记)。他说,谷马村内的道路和张辽路到谷马村的道路,确实由镇政府投资建设。这两条道路由于没有列入上级政府的建设项目,上级财政没有支持,全部由镇财政资金支付,总投资237万多元,这两条道路的建设也确实没有进行公开招标。

 

石固镇政府修建的水泥路

    “《招标投标法》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必须公开进行招标,但长葛市石固镇政府投资237万多元建设的两条道路,却没有进行招标,而是由该镇镇长直接把工程承包出去。”连日来,不断有石固镇群众向本报反映。记者同时了解到,该工程虽然已完工近一年,但石固镇政府至今仍拖欠40多名农民工60多万元的工资。

    [投诉]

    镇政府修路没有招标

    昨天上午,记者在长葛市石固镇谷马村北头看到,一条五六米宽的水泥路蜿蜒向北延伸,路面平整、坚实,有不少村民从该路通过。

    “这条路向北一直通到张辽路,有两公里多长,全部由镇政府投资建设,路已修好近一年,但至今没有进行招投标。”在路边,石固镇谷马村和雷庄村的几名村民说,这条路是谷马村和雷庄村村民到镇上去的路,原先坑洼不平,一遇下雪、下雨天就泥泞难行,周围村民为此遭了不少罪。很多村民向镇政府反映,要求把这条路修修。

    2011年下半年,石固镇政府决定,投入230多万元,对这条路和谷马村内的一条道路一起进行建设。当时,很多村民就想,镇政府建设这么大的工程肯定会进行招投标。谁知2011年10月底,他们获悉,该工程已经由当时的石固镇镇长朱华甫以“双方协商”的名义承包给当地村民。

    随后,有村民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上注明,这两条路共计5.5公里长,工程总造价为237万多元,签订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建设单位为石固镇政府,由该镇政府负责安排解决工程款。当时的镇长朱华甫以法人代表的名义在合同上签了字。

    “由财政资金建设的道路,镇政府不经招标就把工程承包出去,这样做合法吗?”几名村民不解地问。

[作者:记者 周广现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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