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医鉴定,深圳警方受伤人员中,一人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十级,两人所受损伤为轻伤,两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庭上,众被告人均当庭认罪。部分被告人表示,案发时他们在饭堂吃夜宵,接到对讲机通知,说有人在大堂打架,就赶过去了。去到大堂后,双方已打起来,场面非常混乱,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误以为对方是来闹事“砸场子”的。当时对方叫他们蹲下,但因为不清楚对方身份,就没有按对方的要求做。
还有被告人称,公司(即传奇夜总会)有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安必须赶到现场,否则将被罚款和无薪解雇,以前就有过类似的罚款。
对于警方人员是否有当时出示身份,多名被告人表示并不清楚,到达时场面已非常混乱。也有被告人表示,后来听说对方是有表明是警察前来办案的。但当时有人起哄,以为是“假警察”,拿的是“假枪”,直到案发后才知道搞错了。
众被告人均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在最后陈述阶段,有被告人称,自己只是尽保安职责,并没有打伤对方的动机,只是想按公司规定维持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顾客安全,请求法院酌情轻判。
部分被告人聘请了辩护律师出庭为其辩护。有数名辩护律师表示,本案引发的原因比较特殊,双方是因为沟通不畅,引发误会,出于职务行为引发的冲突。众被告人误以为有不明身份的人来“砸场”,其行为是履行保安职责的表现。由于当时情况混乱,被告人无法分清对方人员的身份,盲目遵从职务要求,主观恶性较小,过错较小,希望法庭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官当庭回应称,关于办案民警是否曾事先表明身份,被告人和被害人各执一词,公诉机关是根据现有证据以故意伤害罪指控。警察办案有权控制现场,本案并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庭审持续约一个半小时,20多名家属前来旁听。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