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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公租房实物配租办法出台

2012-12-17 09:49:00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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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记者从德州市住建部门了解到,德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办法已经出台,根据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兼顾经济困难程度依次进行配租。目前符合中心城区公租房条件的207户家庭情况都已在住建局网站公布。

  中心城区首批分配的公租房位于领袖天衢小区,共有136套公租房等待分配。德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工作人员说,经过严格审核,在受理公租房申请的234户中,确定其中的207户家庭,并且把公租房申请人的姓名、编号、家庭人口、住房情况等进行公示,并且按照有房者、无房者、老弱病残、非老弱病残进行归类,公示在网站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老弱病残的特殊保障家庭将受到特殊照顾,他们可以优先选房。

  据了解,按照轮候配租方法,先将申请家庭分为3组,其中,无房家庭为A组;与父母(子女)同住为B组(本组仅限公租房);有房家庭为C组。再将A组、B组、C组各分为2小组。此外,老弱病残申请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为D1组;其它重大疾病至行动不便的为D2组;下肢1-4级残疾和非下肢1-2级残疾的为D3组。每批配租时,根据房源情况,按照A1组→A2组→B1组→B2组→C1组→C2组的顺序排列,确定选房范围。各小组均先排低保,后排非低保。“老弱病残”按照D3组→D2组→D1组的顺序排列。

  德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确保有限的住房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充分照顾老弱病残家庭,将列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按照A1组→B1组→C1组→A2组→B2组→C2组的顺序重新排序。此外,在选房前,因申请人更换联系电话等原因,经多方联系无法找到申请人,或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选房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当批选房。”

  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组排序情况及配租结果将在德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记者 张晓琳)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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